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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各级政府关于露营地产业出台政策

点击量:-- 2017-08-09 编辑:王海龙 来源:露营天下

《若干意见》第四条第十三点 推进旅游交通产品创新,发展低空飞行旅游产品:

支持开发低空旅游线路,鼓励开发空中游览、航空体验、航空运动等航空旅游产品。积极开展通用航空旅游试点,鼓励重点旅游城市及符合条件的旅游区开辟低空旅游航线。推动通用机场建设,建设低空旅游产业园、通航旅游小镇与飞行营地。支持低空旅游通用航空装备自主研制,打造低空飞行旅游装备及配套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应用基地。

体育总局办公厅于2017年4月25日,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2017〕25号),体育健身休闲产业纳入了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支持重点,明确该项工作由体育总局牵头负责。

通知中第一条就明确营地项目是重点支持内容:

建设健身休闲设施。重点落实冰雪、水上、航空、山地户外、汽车自驾车营地发展规划,支持冰雪场、航空飞行营地、运动船艇码头、山地户外营地、自驾车房车营地的建设和运营项目,并向各级体育产业示范区、示范基地和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倾斜。

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八部委于2017年5月8日印发《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将对露营地内容上提出更加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同时,这也是推动露营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又一重大政策。下面就规划的背景、模式、任务、内容、措施等几个方面来解读规划。

政策扶植,营地发展是趋势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汽车自驾游比例的逐渐攀升,发展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是大势所趋,《规划》的提出是对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及《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深入贯彻,也是2017年关于支持露营产业发展的第一份政策导向性文件。从国务院到旅游局再到体育总局,露营产业所涉及的范围逐步扩大,关联性增强。《规划》的出台无疑说明露营将与体育结合而大展拳脚。

三圈三线,营地串联是模式

《规划》指出到2020年将建成1000家专业性强、基础设施完善的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并初步形成"三圈三线"自驾线路和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网络体系。由此表明营地将会由点到线及面的模式进行发展,将自驾线路与营地进行串联,构成营地网络体系,不得不让人思考自驾线路与营地之间的联动效应,经典的线路可以影响营地的选址,营地的位置能给原本平淡无奇的线路增添亮点。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区域的营地建设,用自身区域的发展带动周边经济发展,并借由线路的引导性贯通南北、东西及西南地区。

示范指导,培育市场是任务

营地在快速建设发展期间,品质良莠不齐,标准示范尤为重要。《规则》指出相关部门会共同负责,建立营地评定标准,推进星级评定管理,打造示范效应的营地服务综合体。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社会组织,提升服务水平有利于营地雨后春笋般的快速发展,同时相关营地配套产品也将获得广阔的市场。

丰富产品,营地活动是内容

特色产品的供给直接影响营地经营的主要收益,《规范》明确提出鼓励在营地周边提供徒步、登山、骑行、垂钓、水上、冰雪、航空、赛车、马术等户外运动设施及服务,支持营地创建自主品牌,完善赛体系,挖掘本土历史文化和当地特色资源。这表明营地的活动内容将备受关注,同时也是衔接市场、吸引客群的重要纽带。

政府干预,政策体制是保障

中国营地发展历来兼备中国特色,政府职能把控成为营地发展背后的有力推手。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职能转变,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安全监管,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组织领导这些有力措施都是为了营地的健康发展创造优越的条件及广阔的空间,也是营地想要快速发展的基本保障。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于2017年6月27日印发 《"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旅办发〔2017〕177号,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为适应"旅游+"融合发展需要,加紧培养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低空旅游、文化创意旅游、体育旅游等各类专门人才。此纲要反映出了国民旅游消费的增长与专业化人才的培养的政府重视。

纲要指出,当前我国旅游业已全面融入国家战略体系,走向国民经济建设的前沿,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人才数量、质量和结构与旅游业快速发展还有很多不适应,人才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人才工作投入不足,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纲要提出,到2020年,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充满活力、与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旅游人才队伍。研究制定旅游业重点人才开发目录。鼓励高校根据旅游业态发展,设置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加强与相关产业部门合作,推进"旅游+"复合型人才开发。此次纲要从人才发展规划入手,以素质能力提升为重点,统筹推进旅游行政管理人才、旅企经营管理人才、旅游专业技术人才、旅游技能人才、乡村旅游实用人才等五支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纲要表示:适应"旅游+"融合发展需要,加紧培养自驾车旅居车旅游、海洋及邮轮旅游、森林旅游、冰雪旅游、低空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文化创意旅游、健康医疗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商务会展旅游等各类专门人才。研究制定旅游业重点人才开发目录。鼓励高校根据旅游业态发展,设置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加强与相关产业部门合作,推进"旅游+"复合型人才开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人民银行、林业局、旅游局、扶贫办、银监会、文物局14部委于2017年7月11日联合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的出台将对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方面,优化乡村旅游扶持政策和长效机制方面,推动乡村旅游区域差异化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行动方案》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区域化引导、多元化推动、特色化建设、规范化管理,2017年集中采取一批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机制,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市场监管环境,强化乡村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保护,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乡村旅游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力量,成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

《行动方案》提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产业协同,融合发展"、"以农为本,注重保护"、"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等4项基本原则,明确了2017年全国乡村旅游实际完成投资达到约5500亿元,年接待人数超过25亿人次,乡村旅游消费规模增至1.4万亿元,带动约900万户农民受益的发展目标。《行动方案》具体从3方面提出13条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行动方案》在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方面,《行动方案》强调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厕所及污水处理、停车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对自身欠缺营利性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周边餐饮住宿项目等优质资源捆绑方式吸引民间投资;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由第三方提供垃圾处理、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推动民间投资新建自驾车旅居车营地100个左右,着力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自驾路线,完善配套指示标识、应急救援等设施和服务。

《行动方案》在优化乡村旅游扶持政策和长效机制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促进"旅游+农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100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与旅游电商、现代物流等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推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和东北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结对定点帮扶;鼓励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本地从业人员就近就地参加乡村旅游食宿服务、管理运营、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重点培养1000名以上乡村旅游带头人;鼓励依托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在符合景区承载力前提下,在淡季探索实行免费开放日(周),带动周边乡村发展民宿、餐饮、购物等业态;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加大对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行动方案》在推动乡村旅游区域差异化发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在东部地区重点鼓励和引导中小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宣传推广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在中西部地区选取条件适宜的乡村规划发展乡村旅游,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结合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调动多方资源增强乡村旅游脱贫富民功能;在东北地区利用气候环境优势,打造一批融滑雪、登山、徒步、露营等为一体的冰雪旅游度假区,统筹周边乡村旅游推出冬季复合型冰雪旅游基地和夏季避暑休闲度假胜地,强化"景区带村"辐射作用。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乡村旅游在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中的重要作用,整合优化现有资源,形成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的合力,2017年底前各项任务取得突出进展。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实际,年内制定乡村旅游发展指引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备案,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落实各项行动任务,实现本地区乡村旅游发展的提质升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密切配合,完善措施,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着力营造乡村旅游良好发展环境。

地方关于房车露营产业相关政策(部分)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3月30日,印发《青海省加快提升旅游业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根据国家旅游"三步走"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实现"持续打造大美青海,努力建成旅游名省"战略目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同时把建设旅游配套营地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来做。

方案提出:1、提升青海湖景区品质,推进青海湖景区建设户外休闲运动基地和"自驾游"宿营地,促进生态旅游和度假旅游综合发展。2、根据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推动景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景区现有停车场的提档升级,加快自驾车营地项目建设,丰富和夯实金银滩—原子城景区文化内涵和游览内容。3、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整合投资100亿元。建设一批自驾游、徒步游、自行车游精品线路,大力发展野外拓展训练、户外露营。规划建设自驾游基地、户外活动营地、汽车旅馆,到2019年,自驾游营地达到90个。(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各市州政府配合)4、构建无缝对接、网络立体化的全域自驾游交通服务体系。通过高等级道路进行连接,以重点景区为核心,旅游空港(支线机场)为骨架,旅游城镇为支撑,构建青海自驾车(房车)营地系统。5、围绕自驾游景观廊道,统筹"通道+城镇+景区+营地"的全域旅游要素建设。6、围绕自驾游景观廊道,统筹"通道+城镇+景区+营地"的全域旅游要素建设。按照《青海省自驾车营地建设规划》打造青海省自驾车营地群,实施青海省自驾车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围绕自驾游景观廊道统筹旅游线路,整合景观廊道区域内旅游通道、旅游城镇、旅游景区、自驾车营地"四大主体"为核心的相关要素产业,丰富完善旅游产品供给,以全域旅游理念充分发挥旅游的经济社会综合功能。全域自驾游旅游要素建设,包括四方面:信息服务系统、预定服务系统、消费服务系统、保障服务系统,以"自驾车营地群+途中服务网"构建全域自驾游服务体系。7、完善自驾车旅游发展的土地政策和相关支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自驾车旅游项目建设的意见》,对土地、融资、税收等相关政策支持予以明确。各级政府要充分考虑旅游资源所在地及其周边地区自驾车旅游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将属于规划范围内的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及周边尚未开发的土地一并纳入开发控制性规划。积极发挥国有大型旅游企业的投资建设引导作用,推进"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建设模式,鼓励省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全省自驾车营地、汽车旅馆、汽车租赁等业务。8、制定自驾车旅游发展的相关法规标准。制定实施《青海省自驾车营地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来源:露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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