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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促进北京汽车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点击量:-- 2013-02-25 编辑:admin 来源:21世纪房车


二、初期汽车营地发展的规划建设目标

根据自驾车旅游者的需求特点、实施汽车营地建设的总量规划、分步实施、依托郊野、城镇、景区三种类型,以市区为中心,网状延伸布局建设。初步规划目标,到2015年规划建设80座汽车露营营地。

(一) 周边建设4-6个郊野型汽车营地,主要功能是为市区紧张工作的市民短期放松休息和为外地自驾车游京城提供便利。营地接待能力为:200-300辆车、400-600人以上。

(二) 依托中心镇综合配套设施,在生态涵养区中心镇旁建设10-20个,城镇型汽车营地为市民出行深度体验市郊民情风光提供更加贴近自然的服务接待场所。营地接待能力为:100-150辆车、200-300人以上

(三) 依托景区的旅游资源在景区旁建设50-70个景区型汽车营地。营地接待能力为:30-50辆车、60-100人以上。

(四) 在汽车营地建设经营中、鼓励发展连锁经营、联合经营,网络化、标准化服务。

(五) 在汽车营地建设经营中,要体现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人员就业。

(六) 积极扶持各类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经营汽车营地,培育汽车露营旅游产业,使其尽快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格局。

三、 汽车营地发展的保障政策

(一) 制定标准:

制定《北京市汽车营地的建设标准》、《北京市汽车营地的建设材料环保标准》、《北京市汽车营地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北京市汽车营地服务设施安全标准》以及《北京市自驾车与房车(营地)安全管理条例》。

(二) 资金扶持:

指导意见发布后,将制定具体资金扶持办法,对符合规划和功能标准建成的营地,将按照建设时序和规模给予资金奖励支持。

(三) 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与旅游相关的网络、媒体、展会、旅游宣传品、旅游咨询站点,宣传北京汽车营地设施及服务。组织北京汽车营地专项宣传推广活动。推广汽车露营旅游新概念,营造汽车旅游良好的文化氛围。

(四) 公共服务保障:

搭建汽车露营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并完善自驾车旅游投诉和社会监督网络,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组建行业自律的汽车露营旅游分会。

(五) 外围设施保障:

加强通往营地道路的建设和汽车营地道路交通标识的设立,推进市政管线与汽车营地的有效连接,改善营地周边服务环境,与营地服务形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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