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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车旅游发展壁垒或破除 相关政策法规将出台

点击量:-- 2014-11-21 编辑:admin 来源:21世纪房车网

【21RV讯】11月20日晚,央视经济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播出了一段关于我国现阶段房车行业发展的专题视频,其中记者参与暗访“拖挂房车能否正常进入高速公路”一环节,最直接地揭示了目前房车在国内发展所遇到的壁垒。

房车上路问题,直接制约了国内房车旅游行业的发展。在节目中,记者亲身体验了拖挂房车被阻进入高速公路,尽管寻便相关单位,但是依然无果。这仅仅是记者体验到,在我们所接触到的房车车友中或多或少都有过类似经历。但是,这种情况将在2015年中得到有效解决。

2014年8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多项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其中分为:树立科学旅游观、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拓展旅游发展空间、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完善旅游发展政策五大内容,在文件附件中《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中的第六条,明确提出在2015年6月底前出台相关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由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旅游局、体育总局等部位负责。由此看来,到2015年6月底,旅居全拖挂车的上路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10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决定进一步放开和规范银行卡清算市场,提高金融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确定发展慈善事业措施,汇聚更多爱心扶贫济困。会议要求重点推进6大领域消费,其中第四点便是升级旅游休闲消费,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实施乡村旅游富民等工程,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 这无疑也是给正在发展的国内房车行业一剂强心针。

事实上,早在2010年11月 ,北京首发集团就发布了拖挂房车高速通行费标准,这也使得拖挂房车在“京段”高速公路行驶得到了保证,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规、规定的宣传通知,拖挂式房车进入高速公路仍会不时受阻。现在,房车旅游得到了国务院相关部委的重视,也就意味着房车上路的问题将会得到彻底解决。

拖挂式房车是一种无自身动力的车种,需要有车辆牵引提供动力,特点是价格相对便宜,舒适性高。在欧美国家,拖挂式房车在市场上占有绝对优势,远远超过自行式房车,而中国的房车市场却完全是另一番景象。

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逐步提高,中国房车市场将不断发展以及未来相关法规政策的颁布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中国庞大的房车保有量中,拖挂式房车所占的比例必将出现大幅增长,“房车上路难”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房车旅游行业也将成为旅游行业的后起之秀。

附一: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地区各收费站点下发的通知部分内容如下:

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核查车辆并收取通行费的通知

对房车,旅居挂车的特殊车辆需执行以下操作:

1. 查验车辆合法性,此类组合车辆应具有两副车牌,分别挂于牵引车辆和旅居挂车,应出示两本车辆行驶证,牵引车与旅居挂车各一本;

2. 收取车辆通行费,此类组合车辆视为拖挂车辆,按照高于主车一个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

3. 本通知于2010年11月8日起执行。

运管收费字201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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