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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选址要求和规模的确定 4 露营地总平面 4.1 一般原则 4.2 汽车露营地构成 5 汽车露营地的建设 6 管理中心 7 木屋区 8 帐篷区 9 生活卫生设施 10 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设施及污水处理 10.1 环境保护 10.2 环境卫生设施 10.3 污水处理 10.4 节能 11 其他附属设施 11.1 停车场、出入口(门口)和内部道路 11.2 围墙、向导标志牌、护栏 11.3 通讯、照明设施 11.4 防火、安全 11.5 体育休闲设施 12 专项设计 附件1: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件2:条文说明 1总则 1.1 为保证我国体育休闲(汽车)露营营地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技术、经济、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以体育休闲(汽车)为主要内容的露营地的工程设计。 1.3 体育休闲(汽车)露营营地应根据其特点和社会需求,提出适合本营地的自我健全目标和社会作用目标两方面的内容,严格贯彻保护环境、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 1.4 体育休闲(汽车)露营营地的设计应以保护原有生态环境为原则,并与自然环境相融合、配套。 1.5 体育休闲(汽车)露营营地设计应为露营者提供各类良好的“体育休闲”设施,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工作场所。 1.6 体育休闲(汽车)露营营地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环境、自然植被、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1.7 体育休闲(汽车)露营营地同时应为青少年露营提供安全场所。 1.8 体育休闲(汽车)露营营地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 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的体育建筑、场地、室外设施以及体育器材等的总称。 2.2 休闲 leisure 是指人们在余暇时间里,以闲适的心态,调节和放松心身,达到生命保健、体能恢复、身心愉悦的目的,是对智能、体能的调节和生理、心理机能锻炼的一种具有体育文化价值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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