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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厕位指标的考虑既参考以上有关资料的规定,又结合露营地生活居住的特点而制定了营地公共卫生间厕所指标。 9.6 为使公共厕所达到卫生的要求,厕所应以蹲式大便器为主,并考虑到老年人等的需要而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为达到节水的目的,本条也提出了节水要求。 9.7 关于公共淋浴间喷头、更衣柜指标的考虑 本条参考有关规范,建筑设计资料集等有关资料,并结合露营地的特点确定表9.7中指标:如建筑设计资料集对只污染全身的生产工人淋浴器使用人数为10人/个~15人/个;对严重污染全身的生产工人淋浴器使用人数为8人/个~10人/个。日本的营地设施基准为25人/个淋浴器。 9.8 考虑由于露营地所在的地域、民族习惯、传统因素的不同,在露营者的洗浴方面可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设置澡塘式温泉。如日本汽车露营地都有澡塘或温泉。 9.9 关于公共盥洗间洗漱龙头的指标,参考有关规范、建筑设计资料集等有关资料,并结合露营地的特点确定表9.9中指标。如建筑设计资料集中中小学校洗手盆每80人设1个,生产生活间盥洗水龙头20人/个~30人/个。日本营地设施基准洗面台为20人/个。 9.10 本条对儿童盥洗池的高度做了规定。 9.11 考虑非旅居车(自驾车)、帐篷区露营者的居住特点,露营地需要为他们提供洗衣地点。同时又需要满足不同水平露营者的需求,所以应设置洗衣机房,可采用投币(或收费)式洗衣机或手洗衣物的洗衣槽。 9.12 非旅居车(自驾车)营位是露营者的独立活动区,他们可进行自助烧烤等娱乐活动,所以营地要为其活动的特点提供相配套的生活卫生设施。本条做了有关规定。 9.13 本条规定营地生活用水卫生标准、生活用水量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10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设施及污水处理 10.1 环境保护 10.1 ~10.2 环境保护是露营地的宗旨之一,所以露营地的建设必须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的规定进行。要与所在地域的环境保护单位配合把各种污染控制和降到最低并得到他们的批准。 10.2 环境卫生设施 本节主要讲环境卫生设施的生活垃圾处理。 10.2.1 本条强调了生活垃圾要做到满足卫生环境和城市景观环境要求,做到卫生收集、清运、无公害处理。 10.2.2 本条推荐人均日产生活垃圾量取值为0.8㎏/人.d ~1.8 kg/人.d,这是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附录B中所给的取值。特殊地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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